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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简章
技能考试内容与要求,详见《沈阳音乐学院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学位(MFA)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与要求》。
    ⒉考试时间:艺术硕士入学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后。
    ⒊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本部。
    ⒋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在院网站“招生就业”板块中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栏目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查询网址:http://master.sycm.com.cn/index.html
    三、录  取
    我院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招生限额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其  它
    ㈠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学位的指导教师,在新生入学后采取统一安排和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
    ㈡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学位的费用以物价局批准的数额为准。
    ㈢未尽事宜参照国务院学位办、辽宁省政府学位办和沈阳音乐学院的相关文件执行。
    ㈣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五、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编:110004
    电话:024-83910311
    传真:024-83951899
    联系人:李  勇
    电子信箱:
wanglining@163.net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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