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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本月的第三周开始接收硕士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评审工作。为加强我院的学位工作管理,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请各培养单位于10月13—17日将接收的全部论文材料(学位论文及电子版)上报至研究生部进行格式、篇幅审查(审查要求见《沈阳音乐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手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四款学位论文与答辩),审查合格后各培养单位再进行论文评审,同时研究生部仍按30%的比例进行论文抽检。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材料的研究生,不予安排论文评审。
请各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工作的秘书将此通知内容及时传达到研究生本人,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2008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