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 招生信息 >> 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 >> 200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范围与要求 >> 正文
声乐系
声乐系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与要求
研究方向:声乐演唱。
⒈专业考试要求:
⑴中国作品一首;⑵外国作品三首(必须唱原文,并须包括两种及以上不同语言),外国作品中必须含两首咏叹调(其中一首须为17、18世纪作品);⑶艺术歌曲一首;⑷其它任选一首。
⒉专业面试内容:
⑴主修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⑵与主修专业相关的问题;
⑶表演艺术基本常识。
注:考试时由主考指定表演部分或全部曲目或剧目;考试需要的伴奏、协奏及CD、磁带等音响资料由考生自理
系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24-23916537    钱京涛
责任编辑:admin